各位考生:
为便于自考考生参与司法考试确认,我办将于2010年12月21——22日(星期二、星期三)办理2010年下半年自考相关证明的通知。
一、已经通过所有成绩合格的沙坪坝区自考考生(准考证前四位为0104),可申请“成绩合格证明”。
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,亦可委托他人办理。
二、已经在我办申请办理毕业证且初审合格的考生,可申请“毕业证明”。
凭考生本人准考证、身份证原件和办毕业缴费单申请办理,亦可委托他人办理。